惠诚(苏州)秉承“投之以惠、报之以诚、胜之于精”的宗旨,律师,引入阿米巴管理模式,重点服务中小型科技文化企业,着力打造一家“为追梦人圆梦的律师事务所”。
知识经济发展将对知识产权诉讼产生挑战:
导致诉讼动机多样。传统知识产权案件,当事人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合法权益。受知识商业化影响,当事人开始将知识产权诉讼作为排挤竞争对手的策略,以获取市场竞争有利地位。在案由选择上除传统的著作权、商标权纠纷外,劳动仲裁律师,不正当竞争、商业秘密纠纷等亦为当事人常诉案由。
惠诚(苏州)秉承“投之以惠、报之以诚、胜之于精”的宗旨,引入阿米巴管理模式,重点服务中小型科技文化企业,合同谈判律师,着力打造一家“为追梦人圆梦的律师事务所”。
以诉讼规范市场。民五庭积极倡导诉讼对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,对影视作品、音乐作品、文字作品等案件试行“类案速裁”,减少诉讼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,并通过规范化的赔偿标准有效引导企业间的合作。
惠诚(苏州)秉承“投之以惠、报之以诚、胜之于精”的宗旨,引入阿米巴管理模式,苏州劳动仲裁律师,重点服务中小型科技文化企业,着力打造一家“为追梦人圆梦的律师事务所”。
关于为他人实施知识产权提供原材料、机械设备等行为的定性问题明知他人实施知识产权,而为其提供生产、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、辅助材料、半成品、包装材料、机械设备、标签标识、生产技术、配方等帮助,或者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空间、通讯传输通道、代收费、费用结算等服务的,以知识产权的共犯论处。